二外附中第六季初中生辩论赛|这场“沉浸式”法律科普盛宴,又燃又涨知识!

发表日期:2023-10-30来源:作者:

  新中考改革之后,试题选材凸显时代性、生活性,注重以考查学生的学科素养为中心,突出对学科关键能力、学科思维以及综合运用学科所学解决实际问题的考查。中小学生辩论赛,作为一项竞技活动,不仅需要学生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逻辑思维、媒介素养、语言表达,也很考验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复盘反思能力、创新创造能力。对于中小学生而言,辩论赛是促进学生全方位学习、多角度发展、在真实复杂情境中培养综合能力及核心素养的重要活动。 

  10月28日,二外附中第六季初中生辩论赛顺利举行。初二年级学生们做好充分准备,赛场上引经据典、唇枪舌战,赛场下积累知识、复盘思维过程。他们勤于思考,乐于探索,在交锋中提升思辨水平,在语言中感受辩论魅力,一起来看初二年级学子的风采~ 

  本次辩论主题“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VS“不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


  正方辩论团队由初二1班王梓赫、郎蔼凝、左琦、于娅童4位同学组成。他们认为:一、认识青少年犯罪问题的严重性;二、降低刑责年龄可以有效震慑和保护未成年人;三、降低刑责年龄可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且更加契合罪行法定原则;四、降低刑责年龄有利于维护刑法内在逻辑以及刑法的公正性。辩手们认真严谨、有理有据,论证了建议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原因。 

  反方团队成员有初二5班宋明轩、张睿辰、刘可欣、郝韵怡4位同学。面对压力,反方一辩不甘示弱,从四个方面对正方加以反驳,不建议降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一、刑法不能包治百病,未成年人的犯罪防治是一项事关家庭、学校、社会的系统工程,提前预防大于加重处罚力度。二、针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监狱的监禁改造效果远远不如社会化的矫正效果。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当前采取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四、决定刑事责任年龄的关键是辨认能力结合控制力,青少年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的培养需要时间。 

  正反双方辩友们坚定从容、据理力争,在你来我往中抵御诡辩,守卫立场,擦出思维碰撞的火花。经过激烈的攻辩、自由辩、总结陈词环节,双方通过辩论析世事、寻真理,求公正、明人心,展当代学子的广阔格局与视野,以及为国家担当作为的信心和勇气。 

  辩论赛本着“全员育人,人人思考,人人参与”的活动原则,确认评委为现场参加活动的全体学生。同学们带着纸笔认真记录,积极思考、热情点评,将活动推向新的高潮。 

  通过对辩论会的模拟准备,我知道了团结协作的力量,全班人不仅一起收集观点、案例,使论据更加丰富。还进行了两次模拟辩论,陪辩手收集了反方论点,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鲍紫涵,发言流利精炼。集体智慧、精益求精的态度让观众们大饱眼福。——初二1班 钱进 

  “场上辩手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地方,比如能站在台上的勇气,随机应变的能力。辩论赛作为一个团队比赛,查资料时的配合、临场思维的发散性和对问题的预判都是我个人缺少的。另外,如果辩手能做到以下几点,我想效果会更好。一是赛前了解好规则,以免出现因反问而尬场的情况。二是像张欣老师说的一样,在反驳时要冷静下来,仔细思考如何反驳、有没有跑题等问题后再回答,不要被对手带情绪。”——初二3班 唐靖哲 

  首先,此次辩论会我收获很多的法律知识,同时我也产生了疑问。同学们也经常谈起:“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对受害者一方公平吗?” 这个问题关乎是否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我认为,未成年人犯罪更多是因为辨别是非能力弱,在不知不觉中就犯了错。所以应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而刑事责任,就是处罚,只是给受害者家属很小的心理安慰,没有太大作用。如果家庭、学校、社会从小教育学生远离不良行为、远离违法、远离犯罪,那很多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初二3班吴昊臻 

  赛前,我们既紧张又兴奋。全面搜索资料备稿,大家互帮互助,相互陪练、模拟;家长、班主任鼎力相助,下班后提供建议,彰显团队力量,共建班级荣誉。我们在赛前一共有两次模辩,从第一次模辩的紧张,语无伦次到第二次模辩的初具雏形,这中间经历了一次次队伍会议,一次次搜集资料,一次次改稿。课间、午休、放学后,我们都在努力准备着。我们设想过对方的无数问题,想方设法寻找论据将其驳回。赛中,我是反方一辩。当主席大声宣布“反方开篇陈词”,把我从第一次上台紧张的情绪中拉了出来。紧接着,在质询环节结束后,又到我发表反方小结的时候了,这一次我克服恐惧,大声讲出我方观点,并成功反驳对方辩友的观点。我又一次实现了自我超越。自由辩论环节,正反双方唇枪舌战、争锋相对又充满欢乐。最后,正反双方轮流结辩,为观众呈现了一场精彩的辩论赛。赛后,我和妈妈一起复盘,妈妈表扬了我的优点,并告诉我站在台上就已经胜利了。本次辩论赛加强了各位队员的辩论能力,彰显了团队精神和个人风采。我永远会感恩并肩作战的同伴,并践行这场辩论教给我的知识和精神。——初二5班 宋明轩 

  活动最后,学生家长魏律师从专业角度为同学们作《远离犯罪陷阱,真做守法公民》专题讲座。围绕关于犯罪的基本常识,12-16周岁青少年需负刑事责任的犯罪;青少年可能涉及的其他犯罪;预防法律陷阱;不做“好人甲”,增强防范;智对犯罪五方面,魏律师启示同学们:犯罪是青少年成长路上最凶险的陷阱,希望同学们遵守规则,珍惜美好生活,认清犯罪危害,远离犯罪,享受自由。 

  这场辩论赛激起学子们思想的碰撞与创新的火花是一场精神盛宴更是一次沉浸式的法律科普活动在未来道路上让我们继续增强知识储备不断提升思辨能力与科学探究能力明辨是非、正直做人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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